我和我老公广西人但不同地方的.我们都在外面打工.我2004年1月生了一个儿子,那时没有领结婚证.一直到今年4月份才回去办结婚证.前几天也办好了准生证.但我小孩都已差不多两岁了,本来我想给我小孩报小些年龄也可以上户口.但上户口却要出生证明.我就在一个门诊部生小孩的,也没有出生证明.我该怎么办好呢.我老公是农村人那个地方的计划生育不严.很多人都生了三四个小孩都没有办结婚证.我那边就比较严,一般都按法规行事.我户口所在地的人都还不知我有了小孩.我现在有两条路走.一是在我户口所在地上我小孩户口,但我没有出生证明.准生证最近才办好的,如果要上户口会罚款吗,大至会罚多少?(我们都是非农业户口)二是我老公把户口转回老家去.(按他们地方的习惯到时统一交50元钱就可以随便上.(以前他们那地方都是这样.)不过这样要等几年他们统一上户口了才行.如果我挨罚挺不服的,他们那地方的人个个都生三四个小孩,都没有事,我只要一个孩子而已,也不打算超生.我们都到法定结婚年龄了.那时只是没空回去办结婚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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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未婚先育,2005年4月才办理结婚证,前几天才办好准生证,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也就没必要怨天尤人了,当务之急是怎样办理你儿子的户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户籍登记”的规定,你们已经违反了该条例规定,而且,无法出具孩子的出生证明,更是户籍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的理由。因此,你应该设法找到为你儿子接生的门诊部,有资格的请其出具出生证明,没有资格的,可以出具真实的接生证明,然后请门诊部住所地民政部门或居委会加以确认,作为向户籍登记机构进行户籍登记的证据。这是上策。没有出生证明,你儿子是不可能进行户籍登记的。因此,“我老公把户口转回老家去。(按他们地方的习惯到时统一交50元钱就可以随便上。(以前他们那地方都是这样。)不过这样要等几年他们统一上户口了才行”的做法是下下策,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走这一步,一是代价太惨痛(还不知等到猴年马月,还要蒙受黑人的屈辱),二是将损失诸多合法权益,得不偿失。基于此,建议还是想方设法取得接生门诊部的证明,尽快将儿子的户口办理妥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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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一色”大师说得够清楚了,你按照他的去做吧。你说,“如果我挨罚挺不服的,他们那地方的人个个都生三四个小孩,都没有事,我只要一个孩子而已,也不打算超生.我们都到法定结婚年龄了.那时只是没空回去办结婚证而已.”我觉得你不必这样想,每个人的知识、阅历不尽相同对各种事情的看法和处理方法所表现出来的也不尽相同。你不能老以对比的目光去看他们并刻意地模仿他们。他们目前并没有受罚,并不代表以后不受罚(不一定政府来罚,有时候是因某种情况而自误)。相信俗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坚信:遵纪守法才能笑道最后,笑得最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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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罚款上户口很划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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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受罚款,也可以把孩子的户口上了。不要计较罚款,毕竟是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