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理解 在中国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这毫无疑问 但是最近我又从书上看到 这个土地所有权的主体除了国家还有一个 那就是 集体组织 这是真的吗 那我就要问了 这个集体组织假如是一个生产队 那这个生产队解散了是不是就自动的归属到国家了?还有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制的这也毫无疑问 那么 这个土地的使用权是多少年为一个基本上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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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土地属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外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数农民集体所有。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为三十年。 你说的那个生产队解散了是不是变成了城市,是的话就归属到国家了。城市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一般为70年,期限满后可以交土地补偿金续下一期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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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归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个“集体”消失之后土地归国有。住宅用地为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取得方式为划拨或者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