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件发生了,要到那里,确切不部门鉴定啊,鉴定要伏多少钱 啊!鉴定之后又该做些什么了。我们又不知道老板的姓名,确切的住址,没有签定合同!现在老板都有逃避责任的意思了,连电话号码都换 了!老板又不是当地人,也是外地的包工头,马上要过年了,我真的怕他跑了!大家给我出个主义啊! 谢谢大家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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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要解决工伤认定问题,首先就是要认定受伤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为此,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用工单位要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对于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却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也可申请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其中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及家属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比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对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受伤职工须在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提醒】 1。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有些企业老板往往会在职工受伤初期信誓旦旦,答应给职工如何如何好的工伤保险待遇,造成许多工伤职工没有及时申请工伤鉴定,等到一年申请时效过后,老板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置之不理。所以职工受伤后,该走的程序一定要按规定走。否则,等到申请时效一过,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没法得到保障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在工伤认定期间,如果用工单位拒绝支付医药费并保留好各项收据,受伤个人需先行垫付,待得出认定结果和责任后,依法向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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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到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工伤认定,其次才是如何争取工伤待遇问题。当然也应该清楚老板的姓名及住所地等(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但只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在为他打工,也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以便为解决劳动争议做好准备。由于时近年关,且老板都在逃避责任,,为切实解决你面临的实际情况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可按如下三种方式操作: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查处;2、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老板先行给付必要的医疗费和生活费;按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内容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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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那么多?看的眼都花了!最直接的方法是打12333,有什么问题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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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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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同老板协商,如果不行你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讨回自己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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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单位沟通,实在不行就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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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了工伤,按照规定,是由单位在30天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报工伤事故报告,然后由劳动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如果是单位申报,个人不用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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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说,先拉拉关系找找人吧,关系硬的话也许会多陪一点,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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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工伤,可由以下三家:企业,企业工会,和劳动者本人或家属向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不收费的。二、工伤鉴定:认定这工伤,且已经医疗终结,才对受伤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分为1-10级;工伤鉴定是要缴费的。三、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的当务之急是:一是要收集能证明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表,工作证、考勤表、上岗证、劳动合同等(有一件就行)。二是要了解包工头的住址,包工头上面的发包单位。三是有了以上所说两条情况后,向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一是要求包工头支付工资,二是支付医疗费,三是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劳动监察设在劳动部门,投诉和工伤认定可同时进行,不能超时)四、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的,你就得按民事伤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不知是否回答清楚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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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职前,就要比较充分了解老板的情况,同时多了解一些有关的法律知识,这样老板才不敢乱来。现在是法治社会了,别忘了这个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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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到大医院治疗,然后找雇主,如果雇主不理会,就到当地的法院去告他.鉴定工伤找法医;如果不知道雇主的人,找所做事的公司,你在劳动局及地税务局可查找他们的资料,请求他们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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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工伤,可由以下三家:企业,企业工会,和劳动者本人或家属向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不收费的。二、工伤鉴定:认定这工伤,且已经医疗终结,才对受伤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分为1-10级;工伤鉴定是要缴费的。三、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的当务之急是:一是要收集能证明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表,工作证、考勤表、上岗证、劳动合同等(有一件就行)。二是要了解包工头的住址,包工头上面的发包单位。三是有了以上所说两条情况后,向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一是要求包工头支付工资,二是支付医疗费,三是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劳动监察设在劳动部门,投诉和工伤认定可同时进行,不能超时)四、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的,你就得按民事伤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不知是否回答清楚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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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律师为你服务,这个问题不是一句两句能给你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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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说,先拉拉关系找找人吧,关系硬的话也许会多陪一点,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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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职业病的话,需要去相关地点做身体检查并申请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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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了工伤,按照规定,是由单位在30天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报工伤事故报告,然后由劳动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如果是单位申报,个人不用交纳费用。 劳动部门不申报的,工伤个人或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此时,个人应按规定交纳费用,但不高。 这里的单位指得是已经加入工伤保险的单位。如果是没有加入工伤保险,或者是应当加入而没有加入,同他是不可能申报的。 即使申报也没有用处,还有可能因为不加入工伤保险而受到劳动处罚。 你说的情况,老板是包工头,一般来说是不可能加入工伤保险的,在此情况下,你是很难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 但国家有规定,对于建筑包工头拖欠工资、工伤纠纷的,在包工头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可以真情发包单位承担,所以,你的损失,可以要求发包单位承担。 你可以直接以发包单位为被申请人,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出来结果后,以发包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 由发包单位承担你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