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和北欧国家把森林当作产业来经营,已形成木材生产的良性循环,普遍采用木结构住宅。北美和北欧国家把森林当作产业来经营,已形成木材生产的良性循环,普遍采用木结构住宅。我对上面这些话有些疑点,采用木结构住宅不是要消耗森林资源吗?怎么能说是形成了良性循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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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国家,林权基本是私有,以前,也出现过森林资源遭破坏的现象,各国为加强这方面的管护,都纷纷制定了切实有效的私有林法,比如芬兰私有林法就规定,林地主人如果在计划之外砍伐树木,须提前向当地林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报告砍伐位置、面积、砍伐时间。树木生长30年后才能间伐,间伐量不能超过30%,间伐时间一般为20年。在芬兰,尽管私有林属于私人财产,但是林木主人在砍伐时一旦违法,不论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一律处以罚款或者被判刑。 芬兰法律还规定,林主在对成熟林进行砍伐时,要向银行预交营造新林保险金(造林费),同时必须在两年之内在采伐地上重新造林。新植树木经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林主方可领回预付的造林费,否则,国家将动用这笔款代为造林,林主还必须无偿参加营林劳动。这项规定,有效制止了私有森林只伐不种的现象。此外,对于在林地上实行科学管理的私有林主,政府还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根据芬兰的农场所得税法,私有林主要按林地面积和产材量交纳林业税。如果林主按时更新林地,培育幼苗,这块林地可在15—25年间免交林业税。在首次合理砍伐时,如果林主实行科学管理,使单位木材产量高出法律规定的标准,超产的木材还可享受免税待遇。 由于依法管理森林,鼓励集约经营,调动了人们主动植树、科学护林的积极性,使芬兰的森林资源越用越多。如今芬兰森林的年增长量,要比砍伐量高出三分之一以上。 从以上法律可以看出,只有当林木得到很好的养护,才能进行采伐,而按时更新林地,培育幼苗,可免交林业税。林主实行科学管理,使单位木材产量高出法律规定的标准,超产的木材还可享受免税待遇,这些政策及促进了种树有促进了伐树,有种有伐,用续利用,才叫木材生产的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的良性循环,不是光种不伐,那就不叫循环了。我国现在是森林匮乏时期,主要任务是种,不是伐,所以,当我国也普遍采用木结构住宅时,森林资源也就真正能够良性循环了。再说,光种不伐,种遍了还上那种啊,也就谈不上循环了,我国当前愁的不是没种树的地方,而是没树可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