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购买的国产设备含有部分进口配件,能否退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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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三条 通知所称设备是指符合通知规定范围、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  第四条 通知所称国产设备必须是1999年7月1日以后、且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作为注册资本投资的设备。  第五条 通知所称国产设备投资是指购买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设备购置时间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形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 由以上可见抵免的关键为“购买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如果“进口配件”的价格包含在发票内并且该配件是该设备不可缺少的就肯定没问题,现在那个好点的设备内没有点进口的东西。但如果“进口配件”比较多(比如超过设备本身价值)可能就有问题,但关键看你的购买设备合同及发票怎么开,以及税务机关对此设备价值的了解程度,及他们工作的认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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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位回答的都是引用了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文件,而问题中所问缺是关于退增值税的问题,所得税的规定不能强加于增值税之上,真正执行起来是站不住脚的。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问题,在1997年国家发过一个专门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允许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是国产设备,国产设备的概念特别解释为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设备。购货合同中列名的随设备购进的部分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的管材等,也准予退税。但对于其中的进口配件问题没有明确的文件给予处理。在实践操作中,也存在很多的经验性的知识与操作,相关的资料比如: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并出具的项目批准书(即《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领取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表》及同时需要报送的资料(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这些资料的取得与填写都要求做到规范,如果有必要还是需要有经验的中介机构给予适当的指导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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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488号  2005年5月20日 一、 关于生产线、集成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购建的生产线、集成设备,如由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以及各种零配件、辅助材料等组成,应仅就其中属于国内制造的、且购进时按单项资产判定已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给予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进口料件简单组装后销售的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购买的设备,如果属于由进口的各项配件、零件简单组装所形成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