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府对未婚女子在外地工作者要求 :孕检 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单 ,寄回出生所在地给镇工作人员,这样做是对得吗?目前我在深圳罗湖区玉龙新村,在当地的居季会去办理这事,工作人员告诉我:对未婚女子进行孕检是违法的,也就没检.但是我那是农村,政府就是这样要求得,那我该什么做?法律对未婚女子在外对这问题有什么相关资料?谢谢请情人士帮忙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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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样做绝对是犯法的无非是想占你的便宜,吃你的豆腐你可以去相关部门去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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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情,不是有计划生育证明吗,就是示婚证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