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好的公司应该把全年净利润全部分红,有需再融资。为什么主管部门不这样要求做呢?真正好的公司应该把全年净利润全部分红,有需再融资。为什么主管部门不这样要求做呢?

热心网友

600010钢联股份的折旧方法是不能虽意改的,这么做是欺诈,广大股民朋友一起投诉它。

热心网友

上市公司和家庭是一样的道理.收入在高,也有天灾人祸的可能,适当储备一些是非常有必要的。分光吃光的“败家子”行为是祸国殃民的行为,根本就在现实中行不通

热心网友

不应该低于50%

热心网友

因为上市公司还要再发展的,分光了拿什么再发展!!但是我认为没有什么好的投资项目的话,应该留一小部分!!其余大部分都应该分给广大股民!!

热心网友

其实分红操作对投资者没有一点好处,股价上要按分红的税前价除权,而您得到红利要扣20%的利息税,您觉得合适吗?好好思考一下吧政府现在已经明文规定如果不分红,将不润许在配股和增发了其实他们还是站在政府的角度,受损害的还是我们啊

热心网友

应该是回报股东与发展企业兼顾,对股东的回报不应低于银行利息。佛山照明就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观念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一个命令或一个规定就能够改变的。要有个过程。

热心网友

难道就不要发展了吗?恐怕只有“败家子”才会象您所说的那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