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个多月前,我老婆去北大在这的某医院看修补牙齿.这家医院,没任何关于注意个人随身财务的公告.我老婆到诊室里后,她一开始坚持要把包抱着.可医生坚持说不会有事的,于是要她放在躺椅下面.后来包被偷,造成很多重要证件和资料还有现金被偷.当时诊室就她和医生两个人.出事后,院方首先就是报警.后来警察立案并做了现场调查.当时院方以该医院为公共场所为理由,拒绝负担任何责任.然后要我老婆留下电话给医院方和派出所,要她等消息.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和我老婆再次去到该医院.首先他们说,那里是公共场所.他们不负责的.可是,首先第一条.我老婆去那里应该也叫消费吧.既然消费就适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吧.那里面明确有规定,经营方是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当我们提出这点后,他们又说,派出所既然已经立案.就这能等侦察结果.可谁都知道,这种流动做案并且案子涉款金额不大.破案的可能性基本等于没有.后来我们一再坚持.这家医院又说,他们是公家医院.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说是,他们要拿出任何一分钱就得有一个名目才能拿出.现在下来,我实在看不习惯他们这种推却责任又死不肯承认自己有责任的情况.还号称是中国第一高校附属的一所医院.现在我想知道,我能到法院起诉这家医院吗?如果要起诉,我的程序是怎样的?要不要聘请律师.整个起诉胜算如何?我的费用大概是多少?现在我手上唯一的证据,就是那天派出所立案的一个报警回执.上面有写着关于包和包里的情况.除了那些重要的卡和资料,当时里面还有三千多的手机一台和六千多的现金.我没任何相关经验,敬请各位律师大人教我一下了,怎样做才能出一口闷气并挽回损失?谢谢大家啦!(晕,我怎么只能出20个积分啊?要多出怎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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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开始坚持要把包抱着.可医生坚持说不会有事的,于是要她放在躺椅下面.后来包被偷"rp按这么说,医院肯定要负责任。不过这件事取证很难,首选要证明医生说过这句话,有必要进行录音取证。其次要证明你的损失,这也很难,因为只有你一家之言,法官该相信你吗?人家也可能说你包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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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明人的话,完全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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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义务,如由此所产生的损失,由经营者承担。所以,你可以起诉这个医院,要求其承担你由此所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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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的问题了,也看到没有人回答你,我也替你焦急。虽然没有能力回答你的问题,但我可以留个名支持你,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