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名下的财产,在有病的情况下应谁来继承,是女儿还是儿子,如已在儿子名下,女儿是否有权争夺。我与老公一直与婆婆生活在一起,她生活很独立所以在钱款方面一直自己保管,但自从于2004年得脑梗塞之后,将所有存折交于我老公代管,我老公有一姐姐,今年夏天开始就一直想要分家产,我想问的是房子是我婆婆的名字她(姐姐)能分到多少财产,还有一个存折已由婆婆将名字改成我老公的名下,她还是否有权争夺,如果真要分家产的话她应该能分到多少,因为她一直都没孝顺过我婆婆只有在缺钱的时候才会出现,我婆婆已经让她气病很多次了,我不想把我婆婆辛苦赚的钱都给这样一个不孝的女儿,所以我想请问如果依法律程序会得到怎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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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孝顺,人还在,就讨论遗产,真不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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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婆婆还活着呢,你就想要继承?难道天下就没有对婆婆真心好的儿媳吗?理论上在你婆婆百年后你丈夫和他姐姐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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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们都不孝,母亲只是有病而已!第二,儿子\女儿都可以继承,女儿可以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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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活着谈不上继承的问题,如果你婆婆对她也不满意,就应该立遗嘱剥夺她的继承权,最好用公证的。现在就是用你老公的名字立的存折如果只是代管的,也应该是你婆婆的财产。根据继承法,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子和存款应该都应该一人一半,有遗嘱的根据遗嘱决定,如果有几份遗嘱,以有公证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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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谈不上继承.如果你婆婆没有遗嘱,现在又不能立遗嘱,将来的分配应该是这样的:房产各一半,都知道的钱材各一半.至于效顺的多少不好价定,如没多少就别争了.另外,能协商解决就不要走法律程序,那要花很多钱的律师费,诉讼费.比如10万的标的,就要6000元以上的费用.省下来干什么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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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在还不存在继承的问题,继承只在被继承人身故后进行。  2。你婆婆现在意识清不清楚?能否说话?如能,就由她自己来决定遗产的分配,如果她愿将所有财产都留给你们,可以请公证人员到场作遗嘱公证,将来“他姐姐”就不能分到遗产了;如果你婆婆原意分给她女儿一定的财物,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3。如果你婆婆现在已经不能自主表达自己的意愿(丧失意识),按你所说的,第一,那笔存款“他姐姐”不大容易争得去。因为,存折已经在你老公的名下。一般说,你婆婆的存折如果没有她本人的同意,银行是不能随便换到另一个人的名下的。这可以理解为你婆婆的赠与行为。第二,其余存款是你婆婆的名字,“他姐姐”有权继承(除非由你婆婆通过遗嘱来剥夺)。如果“他姐姐”懂法的话,她可以请求法院财产保全(冻结存款),还可以请求法院调查,让银行提供你婆婆的存款资料(由她提供线索)。当然,“他姐姐”对你婆婆的存款完全不知情,或者提不出你婆婆有存款、有多少存款、存在那家银行等等,那就对她不利了。第三,你婆婆的房产,他姐姐有权参加分配。至于你谈到他姐姐对你婆婆未尽赡养义务,你们可以在法院提出“多分得遗产”的主张。 最好是,与“他姐姐”协商解决遗产分配问题。你老公和他姐姐毕竟是一母所生,手足之情总比外人强是吧。再说,咱们总不能光靠遗产过一辈子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