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刚放学,在校内大型组合玩具上摔下来骨折,较严重。请问责任应怎样界定我孩子开学不久在幼儿园刚放学时,在校内大型组合玩具上玩,摔骨折了,比较严重,目前还在治疗中,效果和对以后的影响还不明确。医疗费用方面由于有保险,所以能承担一大部分。但由于骨折的位置很关键,对孩子的将来可能有一定影响,请问幼儿园方面应该负一定责任吗?如果目前看不出太大影响,但在医学上可以明确以后对孩子的影响,我们可以追究幼儿园和玩具厂商的责任吗?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诉讼时效是多久?另外,幼儿园是否可以收取孩子治疗时间的占床费和一年的赞助费。谢谢,请尽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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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玩具质量和设计是否符合行业安全标准?如果符合厂家不负责任,如果不符合标准,那么厂家要负赔偿责任。其次,孩子在大型玩具上玩的时候家长已经来了吗?如果家长没有来,幼儿园仍然负有监护责任,应当对医药费和伤残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已经交给家长,幼儿园没有就是已经尽到监护责任。再次,如果玩具本身质量没有问题,那么幼儿园在修缮、放置等方面是否有问题?总之幼儿园是否要负责任要看是不是有过失。另外,如果从医学上可以明确对今后的影响,是可以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的。至于幼儿园收费问题,要看入园签订的协议。一般来说,如果保留学籍,必然会有一定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引起的为两年,其它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玩具本身质量有问题,为两年,否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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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负担全部责任的!结果会证明:悬赏分:75 白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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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玩具是否合格应当对造成事故的玩具进行鉴定,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可以要求玩具厂商进行赔偿。2、幼儿园对你的孩子承当一定的监护义务,可以要求幼儿园进行赔偿,但我认为有很难要求幼儿园承当全部责任。当然,这还有看在出事时,老师又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来界定幼儿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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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表同情!我儿幼教时也出过类似的事件,我看了《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找了律师,但没有打官司。最终药费保险公司报了,伤残学校赔了。后期影响还可以继续追究,只要是因这次事件遗留的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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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有没有经过学校老师的同意去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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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责任是不可避免的.肯定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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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学校有责任。无论玩具有无问题,学校没尽到注意义务;2、玩具厂有否责任,首先看其产品有无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书,同时要看其产品设计本身有无不合理的、以现有技术手段可检查出来的缺陷,有其中之一,应负责任;3、有诉讼时效,人身伤害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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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绝对要负责任。幼儿在学校期间,学校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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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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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付90%责任,家长付1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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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应该由幼儿园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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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幼儿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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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首先是厂家的 质量问题假如是玩具质量存在问题自然就 应该是厂家的责任.如果家长不在场而质量又有问题那么孩子的监护就应由幼儿园身上,就应该让厂家和幼儿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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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方面应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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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幼儿园和玩具厂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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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是: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是第三人导致的损害,第三人要与学校一起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可以找学校要求赔偿,也可以找第三人要求赔偿。一方已经进行了赔偿,另一方对你就不再负有赔偿义务。 在这里,因为第三人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是第一顺序的赔偿人,负最终责任。 如果你找学校求偿,学校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果你找第三人赔偿,那学校就不用在赔偿了。你现在是在学校受伤,由于学校与厂方都有过错,所以应该都有责任,按过错分配比例原则一起赔偿。你可以提起人身损害侵权之诉,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1 年。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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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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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儿园责任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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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幼儿园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是在该园内发生的事,幼儿园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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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难辞其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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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是在学校的上课还未放学,那么责任应由学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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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摔伤骨折,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玩具厂商是没有直接的责任的。就是有,你也没有追诉权,因为你不是玩具的消费者。只有幼儿园才是玩具的消费主体。幼儿在幼儿园摔伤,你直接找幼儿园或者起诉幼儿园就好了。玩具有过错,也是幼儿园的事,必须由幼儿园去找玩具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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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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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校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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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沙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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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当然是幼儿园负,玩具厂商的责任是有幼儿园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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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把孩子托给幼儿园,所有孩子的监护权也就交给了幼儿园,孩子在幼儿园中摔伤。幼儿园是要完全负责的。快去交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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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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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负责任 你放心好了,不管怎么办,只要你追究的话,它们幼儿园在这里面肯定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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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mydiamonrainbow 以上回答是基本正确的,“ 首先,玩具质量和设计是否符合行业安全标准?如果符合厂家不负责任,如果不符合标准,那么厂家要负赔偿责任。其次,孩子在大型玩具上玩的时候家长已经来了吗?如果家长没有来,幼儿园仍然负有监护责任,应当对医药费和伤残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已经交给家长,幼儿园没有就是已经尽到监护责任。再次,如果玩具本身质量没有问题,那么幼儿园在修缮、放置等方面是否有问题?总之幼儿园是否要负责任要看是不是有过失。另外,如果从医学上可以明确对今后的影响,是可以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的。至于幼儿园收费问题,要看入园签订的协议。一般来说,如果保留学籍,必然会有一定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引起的为两年,其它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玩具本身质量有问题,为两年,否则一年。 ”比较专业,我再补充一下几点:(一)关于占床费和赞助费问题。国家发改委规定,幼儿园中如果由于幼儿原因没有入园的,占床费继续收取,但是,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由于幼儿园的原因,例如装修等等停园,二是幼儿得了传染性疾病。此外都要收取占床费。所以占床费还应该收取。“赞助费”从法律上讲就是你“自愿”捐助的,所以不存在是否收取和退还的问题。(二)关于保险问题。估计情况你投保的是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但是该保险的赔偿或多少与幼儿园没有任何关系。即使该保险赔偿了,你仍然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责任,因为保单的受益人是幼儿或其监护人。幼儿园要想转移自己的赔偿责任和风险,应该投保“幼儿园责任险”。而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存在重复投保或不当得利问题。这一点与财产保险不同。(三)关于幼儿园责任问题。只要在幼儿园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除非能证明是幼儿或其监护人的故意行为,否则幼儿园是难逃其责的。因为事后总会发现隐患或不合理之处,比如玩具高度?地面没有铺设塑胶?没有防护措施?缺少警世标志?等等,只要找到一点过失和缺陷,就可以追究校方责任。当然具体责任大小的分担可能与当时的情况和过失大小来划分,也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关系有关。(四)从法律上讲,这也属于场所责任。即只要在这个场所内发生人身伤害,场所的责任人一般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例如在商场里购物不慎摔倒,即使商场没有过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小心碰头”,“小心滑倒”的警世标志的作用,也就是要减轻管理者的赔偿责任,但是不能免除。除非是受害者的故意行为。(五)这一事件给您全家带来深深的痛苦和不幸,以及担忧,我深表同情。建议和幼儿园多沟通和协商,这是解决争议的最好的方式。诉讼会增加你的很大人力和精力,也会更痛苦。而且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另外,毕竟你的孩子今后可能还在这个幼儿园上学。这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最好和幼儿园谈判,摆事实,讲道理。以变通的方式如最终的结果减免占床费、减免赞助费等让双方都能接受为好。不知我的回答能否对你有参考价值。祝你的宝宝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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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法律,学校几乎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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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当然是幼儿园负,玩具厂商的责任是有幼儿园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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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儿园,当然是幼儿园负全部责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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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好了,不管怎么办,只要你追究的话,它们幼儿园在这里面肯定有一定责任,具体你就要像上面说的先调查取证,否则一上法院你要想收集证据可就不是件简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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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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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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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幼儿园应承担过错责任,即幼儿园未尽到注意监管义务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等的责任。但发生事故是在上课时间,还是玩耍时间?事故发生是在教室里,还是操场上?是被同班小朋友推倒,还是其他班级小朋友?这都会影响到老师的责任大小。总的来说,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应尽到更多的注意和监管义务,发生此类伤害事件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除了实际发生的医药费外,还可要求对方承担误工费(一般是指家长因照顾幼儿所产生的误工费用)、交通费(一般是指为治疗而产生的必要的以公共交通为主的费用)、营养费(一般以鉴定确认需要营养期限所发生的费用,通常为2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以15元/天计)。 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诉讼时效是1-3个月,注意要保留好医院开出的所关证明。由于责任方在幼儿园,因此幼儿园不可以收取孩子治疗时间的占床费和一年的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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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windy041108 网友,你可以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幼儿园应承担过错责任,即幼儿园未尽到注意监管义务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等的责任。但发生事故是在上课时间,还是玩耍时间?事故发生是在教室里,还是操场上?是被同班小朋友推倒,还是其他班级小朋友?这都会影响到老师的责任大小。总的来说,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应尽到更多的注意和监管义务,发生此类伤害事件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当然这类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好好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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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学校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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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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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该班上的老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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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交付了费用后托付给幼儿园的,这在法律意义上讲,是一种默认的合同,在这个默认的合同时间内,也就是幼儿在幼儿园的看护时间内出现的安全事故应该由幼儿园来负主要责任责。原因:幼儿园接受费用,没有尽到其应尽的看护义务。以往有很多这种类型的案例,小学生在学校摔伤,学生班车出事故等等,都是学校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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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刚放学,所以不属于幼儿园的管辖范围。但是在幼儿园里发生的,所以,幼儿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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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分数给我,责任我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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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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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由于小孩是在幼儿园内,那么在正常看护情况下,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的可能性不大,摔成骨折的可能性更小。作为幼儿园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行为后果由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本案中,你孩子只有几岁,他在幼儿园期间,无论是上课就读、课余休息,还是吃饭、午睡,只要在幼儿园内,其监护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幼儿园完全有义务对你的孩子的各个具体行为予以监护。尽管你的离子摔伤发生放学时,但幼儿园及其老师并不能因此免除民事责任。换一句话说,如果幼儿园的管理没有一丝漏洞,幼儿园老师没有一丝失职,你的孩子就不可能私自去玩耍,也就没有你的孩子摔伤一事的发生。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也规定,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还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综上所述,幼儿园应当给负全部责任。 另外: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 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压压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责任。要找玩具厂商的责任由幼儿园出面。 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诉讼时效是1-3个月,注意要保留好医院开出的所关证明。由于责任方在幼儿园,因此幼儿园不可以收取孩子治疗时间的占床费和一年的赞助费例举一案例: 2000年5月13日报道的儿童朱某状告南京港务局幼儿园及其开办单位赔偿纠纷一案就说明了这一点。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多家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朱某在幼儿园摔伤致残,是幼儿园看护不力所致,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55906元,精神补偿费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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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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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面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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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幼儿园及老师,这是家长要追究责任的地方次要责任: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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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因该负责,孩子的摔伤是在幼儿园导致的,说明学校的管理不够妥当,才造成孩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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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幼儿园 次要责任:厂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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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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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校协商吧,满意了就行了,不满意就到法院打官司,会有公正的判决的。我们自己的许多想法都是片面的。有时间可以到律师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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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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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应该是幼儿园负责任,他们应该有对孩子的安全问题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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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孩子的受伤地点是在幼儿园内的大型组合玩具上,尽管是在刚放学时,但在孩子尚未离开园区或交由家长领走的情况下出现意外伤害,幼儿园负有疏于管理,监管不周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对责任区分有明确规定。幼儿园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医疗费用因参加保险而由保险公司理赔,但这丝毫不能成为幼儿园推卸责任的理由。由于担心此次事故有可能给孩子带来后遗症,建议你们可以对孩子的伤情作法医学鉴定,确定伤害程度以及可能存在的有可能给孩子造成终生伤害的后遗症,并据此向幼儿园主张赔偿权利。至于玩具厂商的责任认定,如果孩子的受伤是因大型玩具出现故障导致,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你们同样可以向玩具制造商提出赔偿主张。具体赔偿事项和金额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全文可以到“爱问”共享资料中下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幼儿园是否可以收取孩子治疗时间的占床费和一年的赞助费问题,需要看孩子入园时与幼儿园签订的协议,或达成的默契。由于出现了孩子受伤的特殊情况,可以与幼儿园协商这些费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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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幼儿园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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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看当时具体情况:1,玩具是否合格。2,家长是否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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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的时候家长已经来了吗?如果家长没有来,幼儿园仍然负有监护责任,应当对医药费和伤残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已经交给家长,幼儿园没有就是已经尽到监护责任。 孩子所玩的玩具是否有安全等方面的认证,如果没有,玩具厂商应负连带责任。 诉讼当然是越早约好,至于赔偿方面,可以等孩子出院后各方面开支算出后,再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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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开学不久在幼儿园刚放学时,在校内大型组合玩具上玩,摔骨折了,比较严重,目前还在治疗中,效果和对以后的影响还不明确。医疗费用方面由于有保险,所以能承担一大部分。但由于骨折的位置很关键,对孩子的将来可能有一定影响,请问幼儿园方面应该负一定责任吗?如果目前看不出太大影响,但在医学上可以明确以后对孩子的影响,我们可以追究幼儿园和玩具厂商的责任吗?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诉讼时效是多久?另外,幼儿园是否可以收取孩子治疗时间的占床费和一年的赞助费。谢谢,请尽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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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幼儿园应承担过错责任,即幼儿园未尽到注意监管义务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等的责任。但发生事故是在上课时间,还是玩耍时间?事故发生是在教室里,还是操场上?是被同班小朋友推倒,还是其他班级小朋友?这都会影响到老师的责任大小。总的来说,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应尽到更多的注意和监管义务,发生此类伤害事件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这类问题要以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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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和家长均负有责任,但家长的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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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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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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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责任应该由幼儿园来负.因为当小孩交给她们以后,她们就是小孩的临时监护人,同时双方也形成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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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买了学生平安保险?没有的话幼儿园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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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幼儿园应承担过错责任,即幼儿园未尽到注意监管义务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等的责任。但发生事故是在上课时间,还是玩耍时间?事故发生是在教室里,还是操场上?是被同班小朋友推倒,还是其他班级小朋友?这都会影响到老师的责任大小。总的来说,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应尽到更多的注意和监管义务,发生此类伤害事件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除了实际发生的医药费外,还可要求对方承担误工费(一般是指家长因照顾幼儿所产生的误工费用)、交通费(一般是指为治疗而产生的必要的以公共交通为主的费用)、营养费(一般以鉴定确认需要营养期限所发生的费用,通常为2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以15元/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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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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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也要看当时的情形而定看主要责任是在于小孩本身还是幼儿园的玩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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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主要涉及到一个监护权的问题,幼儿做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其监护权无非是幼儿园和家长。孩子在幼儿园的一切活动,幼儿园都有监护义务。所以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幼儿园应负完全责任。当然,如果玩具有质量问题时,玩具厂家也应被作为第二追诉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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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把孩子托给幼儿园,所有孩子的监护权也就交给了幼儿园,孩子在幼儿园中摔伤。幼儿园是要完全负责的。快去交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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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要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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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好了,不管怎么办,只要你追究的话,它们幼儿园在这里面肯定有一定责任,具体你就要像上面说的先调查取证,否则一上法院你要想收集证据可就不是件简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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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说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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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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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主要说了玩具厂商应负责任这一方面,我说一下学校:注意到你提到的“幼儿园刚放学时”所谓刚放学,是一个很模糊的时间概念,孩子在这个时间段交接出现了问题很值得商榷:1、你领到孩子了没有,领到了,学校就不存在疏忽大意的责任;若是没有领到,那么你和幼儿园签订的入学合同上对这一块有没有规定?有的话,照规定来,没有的话,从常理来(学校应该根据时间长短多少负责,即使很长的时间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因为孩子小,不能保护自己,他们应该事先预见到,况且还没有交接孩子)。2、幼儿园采购的玩具质量不好的话,他的采购这一块也应该有责任,因为毕竟使用者是毫无民事能力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