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除警察之外可以查证和暂扣,那么别的人(或单位)是否可以查证和复印,有无相关依据?是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复印别人的身份证,该种行为算不算侵权?(有的时候是当事人在办理某项事务中,被迫认可)
热心网友
除了公安机关查明身分和公民在自愿情况下给他人提供身分证明外,其他人在没有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本人的身分证进行复印或非法使用,构成侵权。
热心网友
是这样,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法律规定你必须配合的,这里又分两种 1。警察、国家安全人员执行任务需要; 2。你自己有事要国家机关办理,国家机关要求你出示身份证。 另一种是双方自愿的民事关系(包括你要自愿),对方需要验看你的身份证。比如,你去车行租车,人家要看 ,你不给行吗?你去邮局取汇款,不给行吗?就算和你打交道的是一个平民百姓,你要租佃别人的门面,他又不认识你,肯定要查验你的身份证。虽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他有权查验,但换了你,不查验不放心啊。再说,你坚决不愿出示,人家也不会强迫——不过,房子是不会租给你了。 当然,一个人平白无故(包括警察,不是执行公务)要验、扣、复印你的身份证,你有权拒绝——但这事恐怕少见。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热心网友
可以查看,一定需要的条件下是要复印的啊,比如说有的时候办理银行卡\手机卡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不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