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组织,大家集资,中间人委托开发商建的商品房。顶层通退台(露台)处安一门,为铁皮铁框,隔室内主厅和室外,其防寒隔热恐有问题。不知规范如何!避雷导线与退台上金属围栏焊接在一起,成一个链路,行吗?室内地面用脚一搓,就起砂子,能算面层处理合格吗?还有,是否要求屋顶排风口要超过屋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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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有问题的.哎,都说我们身处法制社会,可是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多么地苍白,多么地软弱啊!谁都在想钻空子,"抢"票子,什么伦理道德,什么礼仪之邦,什么诚信守法,统统是冠冕堂皇的说辞.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