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本市的,住城市东部,在西部上班,不方便回家,即在西部租房住,要暂住证吗?2,我妻子是外市的,和我在一个地方不同单位上班,已结婚2年,已有孩子,和我一起租房住,她的户口还没迁过来,她要办暂住证吗?

热心网友

1)不需要2)需要

热心网友

你不需要你妻子需要办理

热心网友

暂住证是指不是当地户口而在当地居住十日以上的,需办理暂住证。1、不需要办理;2、需要办理,如果你妻子的户口适到本市就不需办理了。

热心网友

现在已经取消暂住证了,不需要办理的。暂住证是歧视的体现。

热心网友

请朋友们关心‘南通模式’的改制,欢迎大家浏览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开辟的‘市民论坛’网站: 相关的贴子:‘感谢南通市纪检委......’、‘一家典型的黑改制......’、‘一个不容忽视的统计!’、'‘警惕新的家族企业扰乱南通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安定!’、‘贬低国有资产属于犯罪行为’、‘《拍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的有关条款在南通能执行吗?’、‘五星红旗下演的一场戏......’、‘数亿资产的股份制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扬子晚报》2005年11月4日A20版报道......’、‘乘改制之机隐匿多少国有资产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