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我母亲看见有一台野鸡车进入我们村后山的泥场,就赶了过去,当时我们村的几个妇女也在那里,我母亲 来到,正开始工作的时候,泥土就掉了下来,压住了我母亲,我赶到现场我问司机情况时他说跟他没责任,因为他是来买泥的而不是请我母亲来上的,是我母亲自己来的,但是那个山是生产队的,给工业园征了,我们村的村民都是看见有车来时就帮他上泥,不用司机叫,上一泥给一次钱那司机想走的时候让我给拦住了,他就把我村的村委书记喊来,听说书记跟那司机有点关系,因为他总是帮着那司机,我见此很气愤,我问他是不是我村的干部,他后来把我村的两个生产队队长也叫来,我问其中一个队长“这事点解决?”他说“这个呢,是你们私底下解决,我们只是来看看罢了。”另一个说的话更是令人气愤:“我们来看一下已经很好了。”试问这是一个村干部讲的话吗???我真的为我村有这样的村干部感到难过,后来我母亲送到竹料医院,我父亲打电话过来说要交2千元的押金,我回家向亲戚借的时候村支书竟然跟那个司机去吃饭了!送当地竹料医院,方知伤情严重,腿骨和肋骨两处骨折,腰椎两节骨折离位,盘骨两边锉伤裂位,腔骨裂伤,造成七度骨折裂伤,当时竹料医院建议转院,过了一夜,三十日早上送广州市中医院共花了7万多元。但还是瘫痪了。1:地,工业园征用了50年 。 2:我母亲和司机有劳动合同关示吗?3: 工业园有责任吗,他工地没有任何警示 。 4: 司机.生产队.村书记他们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赢的机会有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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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讲的你母亲已开始工作,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致伤的,本案中司机的雇主是承担赔偿责任,司机如果有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司机是为自已工作的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中需要你注意的是,你母亲也有自已负有安全注意的义务,这是对方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你讲的村、工业园、用土单位的情况均不明确,因此村里与用土单位及工业园如何承担责任不好说。你母亲上土一事,从你讲的情况看,只能是劳务关系,而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官司是打证据的,你应聘请律师调查收集证据,然后依证据所反映的事实进行诉讼。这样才有胜算如何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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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询问一下:1。那个泥场和生产队是什么关系? 2。村民帮别人上泥,付钱的是司机还是泥场? 3。那个司机以前是否曾在村民的帮助下上过泥,并支付工钱给村 民? 4。司机和泥场或者生产队是否存在用工关系?具体情况我不太明白所以很难给出一个具体的结论,不过如果能够证明那个司机曾经(经常性)接受村民的帮助上泥并支付报酬,完全可以按照劳动用工关系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