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7月3日与高密市建设局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签订拆迁合同,回迁日是2004年12月31日,回迁安置房为自西向东第八间门市房,到目前为止,他们开发商(高密市密水街办梨园居委会)不但没叫我回迁,更可笑的是只建了自西向东四间门市房,未建我的回迁安置房。我自回迁之日起向高密市建设局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讨求个合理的说法,可是建设局拆迁办与开发商互相推诿,不知道这个问题何时能得以解决。  拆迁过渡期限已经超过快四个月了,我的回迁安置问题至今无人问津,我感到很失望。  期待早日得到各位的帮助! 问题补充:请各位朋友、律师,详细的给出个主意,谢谢!!!

热心网友

深表同情。实际上就是你与市建设局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之间发生的法律纠纷。不要时间浪费在开发商身上。建议途径:1、提起行政诉讼;2、信访,包括各级政府信访局(办)和人大等;3、诉之新闻媒体,将事件暴光。总有一个办法奏效的。

热心网友

诉讼。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