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拆迁,属于商业用房,但拆迁部门没有按商业用房补偿。中央有文件规定,但拆迁部门不按文件执行——故意压低拆迁价格例如:同等地段的商业用房的现行价格为6000元/每平米而我的商业用房面积为133.5平米,评估价为168319元其中58.32平米/产权表明商业用途其余75.18平米/没有标为商业用途,但同样为商业门点。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