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哥去年(2004年7月14日)因公出差(同行三人,我哥是司机,一人为另一县法院院长,一人为公司领导),路途中遇到车祸(山区“之”路,在转弯处,我哥他们的奥拓旧车上坡转弯,对方的大奔车迎面下坡转弯),我哥当场死亡;院长受重伤,至今还昏迷不醒;公司领导轻伤;对方无人受伤;后来法院判决我哥他们一方付主要责任(65%),对方只付有35%的次要责任。  我哥他们的公司属于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军用飞机制造业,原为军工企业的),而且他们的车保险均已过期,公司也没给其上任何保险。他们公司的效益很是一般。  到现在,公司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想请问,对方35%的次要责任应付多少赔偿?那我哥是因工殉职的,那公司应付多少责任赔偿??  (我姐夫哥的父母均健在,我姐也在本公司上班,大概快要退休了,他们的孩子去年刚大学毕业,今年的三月底公司刚给安排在同一系统的单位上班,也刚从学校开出派遣证,但单位要他自己交付两万元的什么迁入费,我请问一下,孩子的两万元的什么迁入费是否应该我哥公司交付?有否对我姐及我哥的父母应有什么相应的赔偿?(因为孩子的工作问题我哥生前已经在别的城市别的单位找好了的,钱也是出过的,只等着一毕业就去上班的,只是他这一去,家人都不清楚他是找在哪儿的单位,钱是出给谁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也只有不了了之了。)我姐的父亲早已经去世,母亲是家庭主妇从没有工作的,而且现在也年事已高,已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也是很需要人来照顾的,那我请问这是否也应有一定的赔偿??  我姐现在状况很是不好,不但受着失去爱侣的身心痛苦,还一直受着精神上的折磨,公司也一直迟迟不给解决赔偿问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也要什么事都一个人扛,那还能再经受什么样的折磨,我哥因工殉职的赔偿都解决不了,还能给她赔付什么损失,我很不忍心看我姐这样迅速的憔悴衰老精神恍惚下去,如果她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那孩子可怎么办啊!  肯请大家帮帮忙,尽快的帮我找找这方面的资料和案例等等,如果有知道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的,也都请帮忙上传给我,越详细更好,谢谢!!  如果有法律方面的专家帮我们解决,那真是太好了,太谢谢大家了,谢谢大家为们们出谋划策,谢谢!!!  请尽快,谢谢大家,谢谢了!!!

热心网友

这个问题还真是比较复杂。对于交通事故方面:依据法院的判决你姐夫哥单位(简称:单位)负担65%的责任,就是说,假如在事故中造成的全部损失是10000元的话,单位就要出钱6500元,对方出钱3500元。这10000元当中包含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维修对方的车辆费用,对方的人工损失等),也包括单位自己的损失(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死亡安葬费用,人员伤残的住院治疗费用,死亡人员的家庭补贴等等),具体要看对方,单位死亡人员、伤残人员及家属的要求结果来计算费用。像你提到的那样,单位没有参加保险,那只有单位自己出钱了,而对方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适当的补偿。具体对方的35%能赔多少,你可以按照法院的判决额度按比例加以计算。按你所说的情况,即使对方出资了35%的金钱,可能还弥补不了整个事故所造成损失,你也得不到什么补偿,因为单位这方损失太惨重了。对于你姐夫哥:他是因公死亡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他可以获得全额补偿。如:死亡安葬费,抚恤金(按工资计发),父母的养老金,子女学习费用和补贴(在校才有,毕业就没有了)等等。具体有多少我无法帮你计算(我不知道你姐夫哥工资额,一般有18个月的基本工资),请你去劳动局或劳动监察局问一下就十分清楚啦。如果你姐夫哥还参加了意外保险,还可在保险公司获得一些补偿(因为他是非正常死亡)。“孩子的什么迁入费”单位是不能帮助交付的。除非单位是出于爱心或出于人道主义可能会帮他一下。至于父母的补偿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那要看这些父母的家庭情况而定,如何你姐夫哥是唯一的劳动力,可能会得到多些;若是兄弟姐妹较多的,那就要按照比例来分担赡养老人的费用。简单的说,对于赡养老人,有你的一份义务,也有你姐的一份义务,还有你姐夫哥的一份义务,大家共同负担。如果你想尽快解决此事,我建议你最好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了解一下,他们会详细的帮助你解决这个疑难问题的---对因公死亡的赔偿问题、对非因公死亡的赔偿问题,而且去劳动仲裁委情况不会化去很多的成本,比打官司简便的多啦,同时也不会给姐的单位造成什么危害,对人对己都有好处,万一解决不了,最后才是走向法律解决的道路。 1。对于35%;对方以经支付58%,还有42%未能支付,你可以依据裁决书向交警或法院申请协助执行或强制执行;同时你还应当向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执行要求,但你要保留好底稿以防日后有用。因为我个人认为,裁决书可能是针对单位下发的,你可能不可以直接向对方提出。假如是直接下发给你的,你可以按上述的方法申请执行。 2。对65%的概念,也许你是理解错了。65%是单指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不是你姐夫哥的全额赔偿。如果在这65%的赔偿中获得了一定的补偿,那么对于不足部分,单位会将差额部分全额补偿给你的。如果在65%中,你没有获得补偿,你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单位提出补偿要求。至于《劳动法》的具体条款,我十分抱歉,不能给你满意的答复,我不是学这行的,但我相信,劳动部门会帮助你解决这些问题的。因为我知道劳动部门有很多的文件是专门解释和补充《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不足的,希望你快去劳动部门咨询,或者向律师、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祝你好运! 我还想向你说明一下,你姐夫哥的死亡赔偿问题不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来进行划分的,不能按照比例对你进行补偿,因为,你姐夫哥是因公死亡的,就必须要按照《劳动法》的因公死亡的规定予以补偿。、 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死亡补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二十八条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同意楼上的看法

热心网友

最好去找律师问问

热心网友

帮不上你的忙,同情你们。还是找律师咨询。

热心网友

帮不上你的忙,同情你们。还是找律师咨询,如果经济条件困难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不知道在哪可以拔打114查询,就说那个帮助困难免费打官司的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条件符合的话是免费帮你们找官司的,祝你们一切顺利!

热心网友

相对于对方你哥哥是第三者,在对方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内可全赔;也可认定工伤赔偿

热心网友

你最好去找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