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供商货款5000元,对方开过来6000元发票且不愿再换发票,帐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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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能与供货商长期有往来,所以那1000元可以挂往来帐,由于保管验收时缺1000元货,那1000元按单到货未到处理,待货到时凭入库单和对方开出的收据(或电汇单),付款冲平。有长期合做关系的客户,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多体谅对方会合作很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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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账1000元.等到再有业务发生时再补发票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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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上相关说明,找相关人员签字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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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供货商沟通,把多余的1000元作预付款。前提必须取得供货方的合法证明文件,防止对方赖账。如果以后不再往来,就按实际5000元付,同时必须有有关文字证明,双方经手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留存备查。麻烦是麻烦点,可是账务上的事是不能马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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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按理论来说你们需要计入6000元应付帐款,实际付5000,剩余1000不付了转作资本公积。但我觉得你们这个情况不能按此办理,因为它与一般的应付帐款无需支付转入公积金性质不一样,如果这么做会虚增所有者权益。我建议你们写一个东西请所有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最好是有公司章和领导签字),这6000元发票你们只计入5000元应付帐款。付款后无往来挂帐。将来审计或有人查起,凭这份说明来证明现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