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唐山要钱,要完钱后买火车票,因为还要有一段时间,这时候有人进来让我母亲去休息.我母亲看门面挺大的宾馆,所以才去的,要么也不会去.我母亲躺床上休息,过一会儿服务员领来一个三十多的男的,说别的房间没地方,我母亲不同意,服务员说暂时休息,你又那么大岁数怕什么,就让那个人在这个房间休息了.后来同一个服务员又陆续领来两个男的,都说其他房间没地方了.后来这三个男的要我母亲不玩,一定要我母亲玩,不赢钱的.最后这三个男的开始强抢我母亲的钱,我母亲拖着他们不让他们走,这时候宾馆里的老板和那个服务员都在,我母亲让他们报警,他们说电话坏了,报不了.我母亲没有办法,告诉老板和服务员别让这三个人跑了,母亲自己到外面公用电话报的警,回来这三个人就不见了.老板和服务员说没拉住110后来来了,检查了所有房间,别的房间根本没有人,服务员在说谎,110一起拉着去派出所,还给老板倒杯茶.挺客气的样子.最后说没找到,让我母亲先回来,我家是黑龙江的.说有消息再通知.回来说我,我觉得他们都是一伙的,宾馆和抢匪.我们找不到抢钱的人,可不可以告诉宾馆,并索要损失呢.太气人,我们应该向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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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遭遇令人愤慨,不少地区不断发生的明抢明夺的盗抢事件,让人们不得不对对公民的人身 、财产安全产生了极大的质疑,且类似成都火车站警匪勾结案例的披露,又使人们对某些警员的素质,办案效率大打折扣。你母亲在宾馆休息时遭到抢劫,无论从最初服务员领进一个人,到最终进入房间的三个人,以及他们在哄骗你母亲不成时,公然强抢你母亲的钱;遭抢后你母亲要求老板和服务员报警,但遭推诿,导致你母亲报警后,抢匪已经逃窜。该宾馆即使未与抢匪勾结,也应对你母亲被抢负有责任;同时,110对该事件的处理流于形式,无视当事人对该问题的陈述,以及回避宾馆在该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导致问题悬而未决,有明显不作为之嫌。综上,你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处理:1、向被抢地公安机关的纪检委、市人大、政法委投诉,请求干预此事的侦查破案;2、依据被抢后110出现场时,对该被抢事件的记录或其他文书,向宾馆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宾馆承担被抢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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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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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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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遭遇令人愤慨,不少地区不断发生的明抢明夺的盗抢事件,让人们不得不对对公民的人身 、财产安全产生了极大的质疑,且类似成都火车站警匪勾结案例的披露,又使人们对某些警员的素质,办案效率大打折扣。你母亲在宾馆休息时遭到抢劫,无论从最初服务员领进一个人,到最终进入房间的三个人,以及他们在哄骗你母亲不成时,公然强抢你母亲的钱;遭抢后你母亲要求老板和服务员报警,但遭推诿,导致你母亲报警后,抢匪已经逃窜。你入住或暂住宾馆后,从法律意义上讲,你与宾馆之间就形成了住宿的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中你的义务是给宾馆交出宾馆应得的服务费用即住宿费,而宾馆所负的义务就是保正在你住宿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因此同意楼上所说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宾馆赔偿经济损失。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 1、向被抢地公安机关的纪检委、市人大、政法委投诉,请求干预此事的侦查破案;2、依据被抢后110出现场时,对该被抢事件的记录或其他文书,向宾馆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宾馆承担被抢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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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你应该找媒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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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此看来,宾馆服务员与那三男子有共同犯罪的嫌疑,已经报警了,那么你的工作就完了,因为抢劫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起诉。其次,你母亲与宾馆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宾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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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入住或暂住宾馆后,从法律意义上讲,你与宾馆之间就形成了住宿的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中你的义务是给宾馆交出宾馆应得的服务费用即住宿费,而宾馆所负的义务就是保正在你住宿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因此同意楼上所说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宾馆赔偿经济损失。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1、给你母亲还款的老板的证明材料,当天在那家银行取的款等;2、住宿发票,公安机关接警的记录。同时从你所讲的案情看,宾馆与另外三个男子有通谋之嫌。可以要求当地政法委督促公安机关查证落实,并取缔该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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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可以告宾馆,要求其赔偿你母亲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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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不讲理的,是讲证据的,如人证物证俱在,特别是宾馆的录像清楚反映事实,哪就好。但取证主要靠警方,如果警方不作为,哪就好自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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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了!!但你母亲需要提供证据,有110的记录就可以!别说他们是一起的,就是老板不知道你母亲被强,他们也要负一定的责任的!!!1.你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公安机关举报此事!2.直接向法院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