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和我共同开公司的合伙人想用公司的钱首付买房,以后自己月供,算公司固定资产,可以吗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公司,有一个是法人,我是后加入的,前两个月亏损差点散伙了,现在又有了20万左右入账,开始他们想买车,考虑如果出了车祸公司承担不起,就不谈此事了,现在他俩想用公司的钱首付买房,以后自己月供,说算公司的固定资产,先让工人住,这样可以吗?算不算公司固定资产?会不会牵扯到法律问题?我是有房的,是本地人。他俩无房是外地人。请法律专家给分析一下,如果买了房我会有什么麻烦或风险吗?多谢了!

热心网友

公司的资产的多少已经在公司成立时有明确表示了,他们说算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果不进行公司资本变更,至少在证据上对你很不利!你们可以订立一份协议,说明一下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即资本份额的多少以及以后如何分配等).如果你不想买房,可以不同意,他们要想处理公司财产必须经过你的同意才可以,否则在法律上没有效力!!

热心网友

如果合伙人协商一致,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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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伙企业的账目,各合伙人处置的意见必须达成一致后才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