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是专科大三的学生,2005年12月5号晚9点左右,我在床上看书,其他的同学在打扑克,这时我们系的辅导员进来了,要我们明天7点半之前打扫好宿舍卫生,但到了明天正好有课,我们都纷纷起来上课去了,到了我们放学之后,我们看到了计算机系团总之的白纸黑字,毕业证书要给我们缓发一年,并取消了我的国家助学金(约2000元),我觉的我太怨了,这叫我们怎么找工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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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的发放与否与你的行为无关,只要你按照规定修满学分就可以了啊你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此事,让他们介入不行的话只有寻求法律帮助了,你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说白纸黑字的条,你的学生政证,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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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但他不一定就是真的,有可能是吓唬一下那些不听话的学生,即使是去上课,也可以事先声明一下,或请假。如果不说,就直接不去,至少是不尊重人,学生的素质也应该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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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的体罚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学生身体的处罚,另一种是对学生精神的处罚。按照你所说的,应当属于对学生的精神方面的处罚。现在我国一再强调不能体罚学校,但你们学校还是这样做了,令人可悲。你可以直接通过学校要求予以解决,或向教育部门投诉。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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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可能对你有帮助: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