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用工期间,发生事故导致雇佣人员受伤的,可以得到一次性的赔偿,但是这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吗?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赔偿,该按劳动争议处理吗?应该列谁为被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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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擅自招用劳动者从事加工或经营活动的行为,除其主体不合法外,其用工性质等同于合法企业。由于,发生事故归于劳动事故,产生纠纷当属劳动争议,因此,受伤害者在进 行治疗的同时,应尽快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受伤害者依法享受相应待遇。非法用工单位是当然的被申诉人。 具体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全文可到爱问共享资料中下载)。相关链接“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八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九条 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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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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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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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雇佣关系处理,仍然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