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律师: 您好! 非常感谢您回答我的问题! 可是我还有些疑问? 我们公司的离职表上要出纳签名确认借款手续结清了才可以领工资离职,但是那位同事离职的时候我在外办事没有回公司,所以没在离职表上签字,后来我也没有查询他的借款记录就将工资汇到他卡上(他要离开本地了,我们公司在郊区,我当时不愿让他多走一次就没有让他到公司去)。如果他真的不归还公司会起诉我或者怎样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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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很明显,你在执行职务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过错的,你肯定要为你的过错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你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归公司,所以,公司应该去向那人主张归还所借款,而不是向你主张(至少从法律上是这样的)。公司对你的处罚只是公司内部的处理,即使你有过错,公司也无权要求你替那人偿还债务,除非是那人已经找不到,并且也找不到那人的财产,公司才可以向你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