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上的人(房主)的出资比例可以比共有人的出资比例少么?比如,20万的房子,房主拿了2万,共有人拿了18万,可以么?如果要写明出资比例的话,是在产权证上写还是共有证上写呢?2。如果房主没有确立遗嘱而去世的话,房子的产权是归公有人所有,还是房主的家人所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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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各共有人协商一致,房主的出资比例可以比共有人少.目前我国还没有此方面的法律限制. 如要写明出资比例,应该是在证明共有关系的文书,如共有合同上写明.并且应当确定该文书合法有效. 如果房主未立遗嘱而去世,只要共有人能拿出按份共有的有效证据,则房物产权由共有任和房主家人按份共有,房主家人继承房主生前所占份额.如果共有人不能提出按份共有的有效证据,则认为房屋产权依登记原则完全归房主所有,其家人通过法定继承房子的产权. 第七十六条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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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易行”和“振鹭欲飞”的回答就基本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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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上的人(房主)的出资比例可以比共有人的出资比例少。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房主。所说的两证上都可以不写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是写在协议上的,在协议上明确出资比例的同时,还应当写名双方真对该房屋的权利义务。2、如房主未立遗嘱而去世房屋产权由房主的继承人和共有人协商解决,并优先照顾长期在此房屋居住的人。如一方想卖出自己所拥有的房屋份额,应征得共有人同意,且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