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宅是属于老四合院的形式,住在旁边有户邻居(但不是我家院内的等于是另一个四合院的)最近要加盖房屋也就是在原由基础上在加两层。但由于本身我们两家房屋的后墙间距就很贴近,所以其这样的行为严重危害到我的房屋的采光以及通风等我应有的权利。我便向上级部门反映,很快得到答复其属于违章搭建。有关部门很快便上门将其勒令停止,并做了部分拆除。对方也就是我的邻居便怀恨在心竟然乘我不在只有老人在家时对我房屋进行破坏,带多人把我房屋顶上砸了两个约各有30厘米左右的大洞还将我家一扇窗户敲掉了。此事发生后便由派出所调解,但很明显派出所怕其家人。竟然喊我们算了让他继续盖楼。可是谁也不是好欺负的我便没有同意执意要派出所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但现在派出所在没有为我争取任何应该的情况下却对我说你去告他。这个事我们管不了了。我今天着重想问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因该怎么告,我朋友律师和我说你可以告他破坏公私财产,不知可否这样告,还有就是官司中我应该注意的事项。望各位大律师可以耐心帮忙解答。非常感激。(请律师提示下我该收集那些方面的证据)

热心网友

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恢复原状并可以向其要求赔偿损失。证据主要要收集:现场照片,证人证言,损失情况。最好请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