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中,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在船上设立抵押权,请问其他物品租赁是否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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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一规定。《担保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第65条也只是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但没有规定说必须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光船租赁中,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在船上设立抵押权,请问其他物品租赁是否有类似规定?
没有这一规定。《担保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第65条也只是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但没有规定说必须征得承租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