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供货范围4.1按技术协议中所述的气力输送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指导及培训。4.2技术协议中所列示的其它内容和文件资料。4.5 合同供货包括了合同设备,技术资料, 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规范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供方不得要求需方增加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合同价款。5 合同价格5.2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制造图,技术协议第13条规定的所有应由供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还包括合同设备的包装费、税费、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和装卸费。5.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6 付款6.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6.2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6.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合同生效后,需方按下列步骤支付合同设备款(供方需出具相同额度的收款凭据):合同总额15%的预付款计23.4738万元,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即予支付。合同总额20%的技术费用计31.2984万元,在收到供方按本合同供货范围交付的图纸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60%的进度款计93.8952万元, 在收到供方交付的验收合格的合同全部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包装清单及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和一份金额为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5%的质保金计7.8246万元,在合同设备全部交付业主验收合格后6个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