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老家农村有处院子,是上世纪60年代后期建的,现在已经没人住了,听人说房子如果倒塌了,土地使用权就自动被国家收回,是真的吗?

热心网友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因各种原因迁移外地,房屋拆除或倒塌,没有批准重建的,宅基地应有村集体收回。

热心网友

不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房屋倒塌不申请重建或者重建未被批准的,集体(村大队)可以收回

热心网友

不是的 因为 那是属于集体所有地 应归集体所有 也就是会被村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