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去年大专毕业后,在一家医院当护士,当时只签了一份协议,至今上班一年半还没有签合同.奖金只能拿别人的一小半,三金什么的都没有.曾经经别人介绍给院长送了个红包,可是送了也杳无音讯.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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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有一个的试用期,但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三个月,像本案中的情况可先同医院协商,当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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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即为劳动合同,并无本质区别,有协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那么协议就可以视为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约定不规范、单方面义务规定、不平等约定都是违法的、应该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请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补偿协议期间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益,对此,仲裁委一般都是会给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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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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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职工是弱势群体不好办呀,最好是向劳动部门匿名举报下下,肯定不只你一个人。如真要采取法律手段,除非以后你不想在这里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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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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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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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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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的协议具体内容是什么.期限是多长?如果原协议已经到期了,那就应该协商补签协议.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奖金问题,看单位的内部规定是什么?这个很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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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