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从2003年6月30日,那天是收楼的日期。我住1、2层的复式单位,由于3楼的卫生间排水管由外墙渗水到我家的卫生间,我已经叫了物业管理处维修,但他说:“已经过了保修期,或叫3楼的业主维修。”可,3楼的业主不肯出钱维修,只有我家或管理处出钱,才同意维修。管理处说:“如果3楼的不肯维修,你就可以采用法律手段告他们。”请问,到底我去告管理处?还是告3楼的业主?请问,我们为什么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现在我们能否告开发商?因为已经住了2年多了,仍未收到房产证,这是何缘故呢?我家的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市桥富豪山庄映绿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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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排水管由外墙渗水,需要弄清楚是房屋结构缺陷,还是三楼野蛮装修所致,若属装修责任,那么三楼应承担将卫生间排水管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假若是房屋结构先天不足,则应向房地产开发商索赔。至于房产证两年多没有拿到问题,这需要看购房合同对此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在约定时间内因开发商责任,导致产权证迟迟不能办理,你们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也可以通过诉讼手段,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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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漏水,可以相邻权纠纷告三楼;也可以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负有房屋维修义务,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至于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原因肯定在房屋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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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保修期这需要双方的书面协议或相关法规规定来支持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已经住了2年多了这涉及到时效的问题,不过问题不大,快快主张权利,广东应该有律师愿意做不纯正的风险代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