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设计公司上班16个月了,最近自己想辞职,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买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过我有保留工资条,工资条没有保险一项)。我们公司有老总、财务、出纳三个人买了保险,所以想向大家咨询一下有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呢?公司该给我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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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即使他们查起来,公司可以说你是临时员工的,具体怎样处理,还要看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打工最好还是和公司签合同,要不没有保障,你找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一下吧,打114查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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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的做法供你参考:我和公司老总谈了个条件,他给我报销了****元的我自己买的商业保险的钱。要看你在公司里的地位和公司对你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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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告他,但你的工作也就没戏了,可以先和领导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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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点国家对社保征缴规定\法律文件,然后到财务部门问问为什么不给上保险,对方如果敢小觑您,就等于对方在找死!只要你有勇气和一点点耐心(社保局可能会需要你提供书面材料),你的权益就会得到保护.打当地114查社保局电话号码,然后打过去,按要求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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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有关的政策文件在网上可查到)社保的缴费是按上年度本人的工资收入作为基数乘上缴费比例计算的,各地的缴费比例不同,不知你所在城市的比例是多少,你可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掌握了这些资料后你就可以找你的单位交涉此事,能在本单位解决最好,解决不了就只好上告劳动局了.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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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我以前也碰到过的,你在离职前可以想公司提出要求,发放你一年多来的保险费用,基数一你的工资单为准,如果公司不给,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肯定、可以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