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其中有关于遗失物拾得的规定.具体规定是,凡丢失财物的,失主并不丧失对该物的所有权,任何拾得者都有义务归还失主,失主应当对拾得人为归还遗失物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给予补偿,失主有悬赏承诺的,应当履行.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视为侵占,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