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起诉未判决离婚二审维持原判,想第二次起诉,不知六个月是从一审还是二审判决算起一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区院未判决离婚,上诉至上级法院后仍维持原判。现在我想第二次起诉,却不知这六个月的期限是从第一次起诉一审判决生效日算起,还是上诉后中级法院的判决日算起?另外,在这种情况下,我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肯请业内人士赐教,不胜感激。
热心网友
应该从中院判决日算起,因为你上诉之后,一审判决还未生效,要等二审判决确定最终的情况。像你问的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问题比较抽象,因为这要结合你之前判决未离婚的理由,也要结合你到时起诉时新的事实和证据!
热心网友
第二次一般会叛离,但也要看具体案情,是不是很特别呀?
热心网友
我不明白 现在离婚很难吗 我以为现在离婚已经很容易 只要有一方提出不合即可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