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十年代开始交三险,但是当时没有医疗蓝本,存折什么的,交到2000年,后来从公司离职,关系一直挂在另一个单位,从2000年到2005年所有的三险都是挂靠单位交的,现在如果补上这五年的全部三险费用,可以办理退休,并保留全部工龄,享受相关报销的待遇吗
热心网友
可以补办的,补交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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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猜错的话, 1。你也是北京人; 2。 八十年代就已参加工作。 3。 按北京市规定中的叫法是"中人"。 那么:一。养老保险1。 北京市的养老保险是从九八年七月才开始具体实施的, 九二年以前被称作: "视同交费年限",实际上九二年以前个人没交钱。2。 九二到九七年的本人缴费工资是测算过渡性养老金的重要数据, 一定要核对。3。 九八年以后个人缴的养老金都是从工资中扣除的 (企业代扣代缴)并应给个人一张清单。(一年一张)4。 你说2000--2005年 "所有的三险都是挂靠单位交的" 这个 "所有" 怎么理解?挂靠单位给你交的养老金中你自己应缴的那部分是企业替你交的还是企业从你工资中扣除后代扣代缴的? (就是说是企业的钱还是你自己工资中的钱)二。 失业保险从九九年十一月起施行1。 若你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原单位是否到社保局给你办理了转移2。 同养老第四点三。 基本医疗保险从二零零一年四月施行1。 看你的叙述此时已挂靠到现单位, 那么现单位就应该给你医保存折和蓝本(前提是他们确实给你交了医保)。一看存折就知道从什么时候交的按多少工资交的。2。 同养老第四点综上所述: 1。 挂靠单位给你交了保险要拿出数据依据,其中含不含你应自己交的那部分2。 你自己应缴的那部分你自己交没交,如果挂靠单位给你垫上了, 你就应补还。3。 把这些都弄清楚踏踏实实办退休由于政策性很强, 又牵扯到后期个人利益,建议你买三个小册子好好看看,看明白了自己都会算。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