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住房的保修期应该是从入住之日起两年。但在此期间,开发商因质量问题对地板等部位进行了重装。最近又要对淋浴间的防水进行返工重做。但房屋的保修期马上就要到了。我的问题是:对重新翻修的重要部位,如地板等,其保修期是否应该从翻修完成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入住之日起计算。例如,一台电脑的主板在保修期内坏了,并在保修期满临近时进行了更换,厂家都会延长该部分的保修期,房屋是否也应该这样?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热心网友
具体规定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住宅保修期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由开发商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规定有: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3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开发商可以延长上述保修期。
热心网友
应当从入住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