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总经理用私人的钱垫付了公司的一些费用,现在拿了发票来财务这里报销,没有立刻付钱给他,而先为作为应付账款,这时要不要给总经理签一张什么单据之类的来反映这一笔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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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总经理开一收据,注明:收到某某报来的单据多少张,共计单据款多少元(款未付),并以此为依据记入“其他应付款”(不应是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待支付时再予以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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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开什么凭据,只需要让你们经理填一张报销单把报销的原始凭证附在后面就可以了.  如果当月钱就给你们经理的,就不用再多做这么一笔往来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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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如已将发票入帐,则应开一张欠条或收据给总经理,作为以后支付的凭证.帐务处理应做以下分录:发票入帐时 1.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人 支付款项时2.借:其他应付款--***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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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你要打一张欠条给他的。他把发票都给你入了账,以后他要再来领现金,也需要一个凭证。而且那时候你冲应付,记现金减少时,也要一个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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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用,只要把审批过的发票附在凭证后即可。可作以下分录: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人)即可。付钱时,则作以下分录:借:其他应付款(**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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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不用。你只要以发票为记帐凭证,先把这笔款记入“应付帐款”科目内,在经理需要支取时,填一张“付款通知单”(类似的支取凭证), 也就是说按照你们公司的报销制度,把上述款项报销给经理就行了。你所需要做的是,如果你们经理忘了,你要提醒他,把此款项结清,报销给他,把帐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