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院提出让我公司提供赞助,会计帐务将如何处理?可否税前列支成本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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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区分是否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1、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企业为1。5%,下同)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捐赠,不允许扣除。 公益、救济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组织。 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具体计算程序是:(1)调整所得额,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2)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3)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当期发生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不足所得额3%的,应据实扣除。 赞助支出可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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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可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因不属于公益性赞助,所以不能税前列支,在纳税申报时,要作纳税调整。如果是通过红十字会提供的赞助,在所管辖的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按规定的比例内在税前列支,但也必须在纳税申报时作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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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