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国家出口税收管理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1、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增值税。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动力等所含应 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有些货物不予办理退税如:国内转厂货物,国家规定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援外货物、直接销售给外贸公司的货物等等。 还有个“不征不退”概念,是指外资企业出口货物(包括转厂)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退税。

热心网友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以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