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楼上住户自来水渗漏导致我住房装修大面积受损,双方协商无效只能通过法院裁决。请问法院对损失的评估如何界定,是否全部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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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令赔偿损失的范围,是依照实际损失原则来办理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与渗水有直接因果关系并已经实际造成的损失,就会得到赔偿,但是,如果在损害发生时你有能力使损害程度减少而没有这样去做,额外造成的损失是不会得到赔偿的,比如说,你看见漏水了会将你家的电视机淋到,这时你是可以将你的电视搬到安全的地方,而你没有做,那电视机的损害对方就不应当赔偿.再比如说,你家的木地板,如果你看到淋水,但是你是没有什么措施能降低损害的,所以就应当获得赔偿.因为你是负有使损害减少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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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谁是责任人,有可能是自来水公司或楼房的建筑公司,并不一定就跟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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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损失要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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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是个相邻权的问题,你楼上的邻居因为管理体制不当,造成渗水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向他要求马上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停止这种损害行为,并索要赔偿,进行调解。或者以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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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是因渗漏原因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