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3年参加工作,一直在甲企业当临时工,71年通过正式的调令调转到乙企业当临时工,72年在乙企业转为正式工。现在面临退休,单位在计算工龄时,只从71年开始计算。请问,63-71年这段时间能否连续计算为工龄?为什么?能给我个法律依据吗?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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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人事工作多年,遇到类似情况较多.劳动部有文件规定,连续工龄是指从正式参加工作起连续不间断的工作时间,而从事同一行业或者在同一单位通过签定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关键是你在甲企业与乙企业是不是同一行业,如不是同一行业,而是同一系统,那么也可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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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1年计算是正确的,有关规定是做临时工在本企业的最后一次工作时间,以前不可以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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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63年参加工作在你的个人档案中有没有记载,也就是63年的工作单位有否建立你个人档案,如果没有,你的调令从何而来。第二,如果你的调令上记载了你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单位,你在现单位退休应该连续计算工龄。第三,如果你现单位以临时工的形式用工,于72年做正式工招工处理,你的工龄只能自71年算起,这是因为你的工作时间是72年,但在同一单位的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应计入连续工龄。因此,你要看72年的招工形式是否是重新招工,如果是,你不要再做任何打算,这是法律有依据的,如果72年不是以正式招工形式进的现单位,你的工龄现单位不认就是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该问题的再次回答: 如果你不是重新招工,而有正式调动手续,那么,你单位对你的工龄自71年算是不对的,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但我不明白的是,你单位认定你的工龄对你的切身利益现在造成伤害没有,如果按工龄算,现在你应该属于退休的行列了,如果退休工龄认定有误,(这应该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退休资格和工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测算退休待遇),可以提供相关调令证明申请工龄再次认定,这可是影响你的退休保障金的大事,不可儿戏。 这要你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如果不予重新认定,更改退休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被仲裁单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好你先进行必要的咨询,与相关领导进行沟通,不要将事情搞的太僵了,这对你不利。等你下一步的消息。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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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是不算的,因为你当时是临时工,而你在乙企业时的临时工期间是,按使用算得,才算工龄的。祝你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