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近年来看,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我们做为教育界的教师,应该如何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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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心理专家讲,若发现了青少年一些不良的心理行为表现时,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教育,防止犯罪心理先兆发展酿成犯罪。 1。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主要是教育问题。针对犯罪青少年认识低下与是非颠倒的心理特点,应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并提高法制觉悟,以便进行分析治疗和行为矫正,使其重新做人。不应随便将少年犯投入监狱,处以刑罚,而应注重身心康复,进行再教育及人格再塑。 2。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进行治疗。针对那些有不良品质和犯罪心理先兆的青少年进行治疗时,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治疗的心理效应,不要使其犯罪心理恶化,付诸实现。如果治疗的心理效应适得其反,就会使其自尊心受到挫伤,而自暴自弃、破罐破摔,造成他们对心理医生的厌恶感、对立情绪与反抗心理,从而拒绝治疗。 3。帮助青少年及时摆脱情绪上的痛苦。当发现青少年情绪苦闷时,要及时了解情况,针对病因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帮助,使他们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摆脱情绪上的痛苦,振奋精神,尽快康复,保持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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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教育的问题。中国的教育以考试为目的,而不以人为本,不把人当人看。中国重视考试成绩,不停地灌输知识,不停地做题目,以分数高低看待学生,以分数高低来对待学生,而不给他们时间和空间来发展自我人格。没有人格或者畸形人格是中国学生最大的问题。中国教育在没有让学生成人之前就要求他们成才。试问,这样的青少年又怎能不出问题?中国教育,没有给学生足够的关注对于人格,自我,道德规范,社会责任心和基本的价值观,这些完全都被忽视了。一个美国很著名的私立女子高中曾经有这么一条校训:“在这里学习的女孩们,有一天会成为优秀的运动员,出众的音乐家,卓越的学者或者杰出的政治家,但在这之前,她们会先成为她们自己,成为一个完整的自我。”这就是以“成人”为前提的人性化教育。我觉得教育,首先是一个教导学生完善自我,遵守社会道德和准则的过程,然后才是一个知识传递的过程。在没有成为“自我”之前,人根本不能称之为人,最多称之为掌握了知识的动物。成人在先,成才在后。在为成人之前,怎能称之为“人才”?对于中国的大学生出现那么多问题,我一点也不惊讶,更不觉得是什么堕落。这是他们从小学开始接受恶性教育而导致的结果。他们带着不完善的人格,不完善的自我,不完善的道德准则,不完善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和不完善的知识结构走到大学,这个很自由的地方。他们失去方向,失去动力,失去了理想。或者说,他们都不曾有过方向,动力或者理想。他们从小就是被别人推动着,没有自己想过要走什么样的路,只知道老师,同学,家长都在嚷着要上大学。一旦到了自由大学,没有了家长,老师的推动,他们就完全懈怠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为什么上大学,为什么学习。不知道中国教育什么时候才会认真地反省一下。幸亏我没有在这个体系之中。真幸福我没有生活在这种制度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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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加大对青少年犯罪的打击力度,就算未满16岁也可以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