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购房人已去世,已在公正处办了公正手续,房管处说得先办死去的人的房产证,并交房价2%的契税,合理吗?父亲生前购买了一套房,没有房产证,我现在需办理房产证,也已经到公正处办理了公正手续,把产权转到了我的名下。但是房管处确说先要办理我父亲的姓名,并交房价2%的契税,然后再过户给我,因为有继承析产公正书,所以不需交2%的契税,但要收交易手续费每平米七元钱。我想为什么办理了公正,还要替死去的人交税呢?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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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都是需要交钱的,无论是否逝世,人家房产局说得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