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外甥女,人很能干,开了一家服装厂,生意很不错.因为厂里人手不够,就把父母和哥哥请到厂里帮忙.她的丈夫是个小学教师,思想狭隘,疑神疑鬼,老觉得妻子把钱都给了娘家人,从打骂妻子到私藏妻子的钱,现两人已分居. 现在我要问的是:两人离婚后,厂子是不是要平分?另外,当时注册商标时,她丈夫用他的名义办了证书(现该商标已值100万),我外甥想私下把商标注册证书的名字改成她的,这样做是不是错的.她该怎样做? 问题补充: 还有,离婚时,他们7岁的儿子是不是也可以分得三分之一的财产?

热心网友

假如服装厂是在结婚后开办,那么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双方各占有50%的份额。法律依据为《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至于注册商标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受法律保护,你外甥不可能通过私下手段予以变更,而该注册商标使用在你外甥服装厂的产品上,同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的要件,因此离婚时也要对注册商标进行分割。夫妻离婚不是遗产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有份,所以7岁的儿子不可能得到三分之一的财产。且由于离婚涉及到了孩子的合法权益问题,因此,需要事先将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多少?如何支付等问题一并考虑清楚,达成共识,或由人民法院从维护儿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作出判决。

热心网友

这个问题我分三步回答:一、厂是在婚前办的话,便是婚前财产,对方不用分。婚后办的厂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不可以改,因为做为专利、商标或是品牌私人是不可以更改,只能注销。但是可以通过价值评估后,进行分割。三、夫妻离婚,对于家庭财产来说,小孩是没份的,对于这方面你不用多想,

热心网友

如果服装厂是在结婚后开的 ,应该按照共同夫妻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