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是朋友,甲以自己无银行卡为由向乙借银行卡,说别人要汇钱给他,乙为了密码安全帮甲取钱给甲,后发现这钱甲是诈骗所得,乙是否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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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两人事先同谋,构成共犯关系,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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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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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因为不知情,被利用,不算犯罪。后期已知情,又不揭发,如果甲骗案未发,尚可相安无事;如果案发,且有证据证明乙(后来)知情不举,则乙涉嫌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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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实,不算犯罪,不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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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知情那在法律是不会追究其责任的。但无法证明的话,我 想会脱不了干系。当然动机是很重要的。

热心网友

由于当时主观上并不知情,只是成为了他人违法犯罪的工具,因此无须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