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香港当局规定凡是做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持牌公司都存3000万美元在银行由当局监管,当公司倒闭时当局用这些钱来归还客户的保证金,如果持牌公司收到的客户保证金超过3000万美元,持牌公司要把超出的资金等额存进银行由当局监管。这是不是真的?如果是,资金安全就有保证了。请各位保证金交易前辈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