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制度的角度,揭示为什么施罗德不再担任德国总理,阐述这种制度的运用规则
热心网友
根据德国《选举法》,每个选民拥有两张选票。第一票用于选出选民所在选区的议员候选人,根据简单多数原则,由获得选票最多的人当选。将有半数议员、即299名议员通过这一途径直接进入联邦议院。选民的第二票通俗地讲用来选举政党。各党获得第二票的比例将决定其在联邦议院中拥有席位的比例,对该党能否上台执政举足轻重。 由施罗德所领导的政党在第二票选举中获得议会席位不如默克尔领导的政党的席位多,虽然双方均未取得席位的过半多数,但也只能由议会第一大党来选择组成新政府。
热心网友
同意楼上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