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2006年艺术招生办法
热心网友
全国有31所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须在录取前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自明年起,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也将停止。 据了解,200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于明年2月底前结束。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应于3月底前结束。个别招生院校因专业考试次数较多、时间较长,与省统考时间相冲突且无法协商调整的,其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在招生院校参加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4月15日前,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等信息按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教育部明年起将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往中央美术学院等15所高校可招收中等艺术学校(附中)的推荐免试生政策不再执行。 变化一:艺术招生有分省计划 与往年相比,2006年艺术类招生办法首次明确规定,高职(专科)院校及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均须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专科专业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这样的话,考生在明年报考前就可了解到相关高校高职专业在本省的招生计划了。 变化二:专业试卷保留一年 为了规范艺术招生,《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专业考试试卷保留一年以备查验。所有艺术类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考试,被录取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主观题目须有两人以上阅评,考试结果要有成绩和记录。 《办法》规定,在举行省级艺术统考的地区,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不再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未组织统考的省或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变化三: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根据新的《办法》,明年起,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此前,考生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文化考试总分由学校自定。 《办法》还规定说,不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院校,第一志愿不满时,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本校要求的二志愿考生。 15高校名单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内蒙古大学(艺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