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认识恋爱7年才结婚的,结婚1年后,我发现了他有外遇,是那个女的打了我电话告诉我的,事后在纸包住火的情况下我老公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因为他们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他们从认识到我知道一共有半年的时间,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可能不到10次,因为只的星期六\日在一起的.事后那个女的我也见过,我也知道她以前在大致那个地方工作,名字我知道,她老家我也知道大致在那里,而且我前一星期也知道了她家的电话号码.是她无意中打电话打到了我的手机.我也就和她随便聊了几句.当这个情况我知道后,他和她就没的肉体上的出轨了,但是可能经常电话联系.她已回内地结婚了.当初,我知道老公背判我时,我想提出离婚,但那时我已经怀孕三个月,他求我原谅他,他以后会改的,我经过多方面的考虑,选择了原谅他,因为人无完人,只要以后他能改,作为妻子的就当作什么没发生.在我怀孕至生小孩的那段时间2004--2005.3,我没发现他有什么出肉体上出轨的行为.今年上半年,我发现他的手机电话上同一个电话号码,每天呼出呼入好几次,我证明这个人不是以前的那个她,这个她跟我是同一个公司的,而且这个号码所发的信息到他的手机都是有点让我怀疑的信息,例:今晚9:00我在那里那里等你,你来之前先给我一个电话. 或是什么亲你屁屁之类肉麻的话.虽然我没有发现他们有没有肉体上出轨,但我想想找这个证据谈何容易呀.即使是有他们也不可能让我知道.所以他的所作所为真得让我一个很爱面子的人伤透了心.我老公的其它方面我都能容忍,但是感情上的背叛我确实受不了.我也象大多数人一样,跟他沟通,说出我的想法,而他确说我讽了,有神精病,叫我走,叫我去找一个比他强的等等.所以说每次的沟通都无效.我和他是同等学历,同一个镇的.在深有一套住房(婚后财产,虽然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我们是婚后买的,我不怕他不给我一半),我们有一个1.5岁的小男孩(健康),小孩的户籍随我在深,他的户籍在内地,我想如果我和他离婚的话,我们俩谁都想要小孩,但我不想给他,因为他经常在外喝洒(在吃喝玩乐)很晚才回家,我想我和他要离婚最大的障碍是小孩,我们协议离婚是不可能的,我想干脆到法院起诉离婚算了,那么象我这样的情况,第一,他在外有第一个情人时,我上面所说掌握的情况能算证据吗?第二,他用的是神州行的充值卡,查不到他和第二个她的通话记录及信息,又没有证据,那么在电信局可以查得到吗?他每月的工资4000元左右,我每月3000元左右,如果离婚的话,我是不是得到小孩子的可能能性最大.财产的事我都无所谓啦.如果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需要什么资料,是在他户口所在地,还是在我户口所在地,需要多少钱,请各位专家和朋友多给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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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般都归你意见也只是要注意搜集证据,保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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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关系若没共同生活在法律上不算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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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那么小,肯定判归你抚养的。如果要找到他有外遇的证据,就得你自己多下点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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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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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不喜欢你,你们还是协议离婚好,如果不行再上诉法院。按照你的收入情况,孩子肯定是归你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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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司法实践上看,离婚时,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愿。所以说,孩子归你应该没有问题。至于你提到的第三者的问题,你需要证据,而且要证明他们有同居关系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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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是可以查短信的,但要凭本人身份证,你很难查到。如果你起诉就在当地法院就可以。如你能拿到你老公和第一个情人的确切证据,法律的天平会向你倾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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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比协议离婚麻烦,但是你们如果无法勾通的话还是起诉离婚的好,如果如你说的[财产的事我都无所谓啦],那你还是协议离婚吧,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