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中小城市的道路上行驶着很多载客或载货的三轮电瓶车。这些三轮电瓶车,既无牌照,驾车人也没有驾驶证,它们在城市道路上横冲直接,造成了很多交通事故。可是,不少城市对其并未按机动车进行管理,也未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造成了管理缺位。该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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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车主多为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他们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经常与交管部门玩猫捉老鼠游戏,是一支游击劲旅,目前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约他们,管理上有相当难度,政府也感到很头痛,也只好听之任之(若要下决心治理,还是有办法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否下大决心去抓管理,不过只管不理也不是办法,同时也要输导、安置,解决这些人的就业吃饭问题,否则将事倍功半。以往在不少城市对人力三轮车的治理取得成功经验,不是很好的借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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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不合法的改装车辆,应该归交警部门管理,但好像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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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这类车怎样去定性和由谁来管理没有明确说明。如果定性为助力自行车那就是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具体规定由各个省、市、自治区自己制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如果说到管理力度方面,就算严管也得讲究方式方法和按照法律来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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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交通工具。既没有人管,也没有部门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