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请问:93年取得土地使用证,但城建规划部门以政府要收回为由,一直未给办施工许可证,故不能建房。2005年7月11日,我在未得到收回土地使用权和补偿通知情况下,开发商就在我的宅基地上挖机坑建楼,这符合法律吗?我阻止施工不违法吧?